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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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3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腹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级医院危急重症及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手术类),经我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通过,现特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防治 医院 医疗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腹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2015 )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市中区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及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手术类),经我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
二、采购预算:95万元
三、采购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及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手术类)。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