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
截止日期: | 2020.09.27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青少年及家庭疫情期间心理疏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不少于*个,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发潜在的社会教育力量,帮助家长明确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掌握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不少于**场。向家长介绍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懂得科学教 |
一、项目名称:青少年及家庭疫情期间心理疏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不少于3个,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发潜在的社会教育力量,帮助家长明确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掌握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2、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不少于10场。向家长介绍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懂得科学教育方法,使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好学生。
3、对个别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咨询疏导服务不少于100人次,开展社会关爱和亲子系列活动不少于5次。
二、项目实施周期:2020年10月-12月。
三、项目实施地点:来凤县内;由实施方选择、县妇联核实。
四、采购预算与支付方式:6.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价。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分别在项目协议签订、末期评估结果公布后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
5.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注明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5.4、本次遴选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六、公示期:
2020年9月27日8:30-9月30日8:30;2020年9月30日9点在县妇联会议室开标。
七、工作要求:
7.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套于公示期期间到县妇联办公室(档案大楼13楼)报名。
7.2报名资料须按报名表(附件)的要求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袁小燕联系电话***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报名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满足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资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所有复印件内容须清晰易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