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2009301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监理[2020]0906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1-03-01地块(27#)住宅项目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以 津生行政许可【2016】43号、津生函【2017】94号、127号、津生投发【2018】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1467.6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90913.64万元,银行贷款:90554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9549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1-03-01地块(27#)住宅项目,建设规模为195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0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480平方米。,总投资额181467.64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生态城中部片区04-01-03-01地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1-03-01地块(27#)住宅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10KV黑号站(包括3个土建站和4个箱式变电站)及配套内容的监理。监理范围:监理工作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为对上述工程进行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35.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10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03月05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2年01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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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电力工程专业,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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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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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至 2020年10月0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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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27日至2020年10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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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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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忠锋(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67 联系人:刘宇飞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解秀秋、赵兵帅、顾洺瑞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9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59918179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865号创意大厦10-12层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66328520、66328581传真:66328566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37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