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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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文化和旅游局采购“故宫以东·指尖阳光”**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故宫以东·指尖阳光”**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争先”理念,深入实施“文 |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崇文争先”理念,深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持续深入打造全国知名的“故宫以东”文旅品牌,生动展现“五个东城”建设发展成果和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魅力,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宣传部、北京市东城区文旅局拟联合光明网及多家新媒体平台,在中央网信办网评局指导下,共同发起“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以更新颖、更符合当下主流价值传播规律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呈现,努力打造百亿流量的城市宣传案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8.93634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落实总书记提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的号召,中央网信办开展年度重点项目“阳光跟帖”,该项目由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光明网牵头承办。经申请,中央网信办批准将光明网策划发起的“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纳入“阳光跟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并由光明网牵头负责协调30家网络平台参与项目内容创作。
光明网作为中央网信办年度重点项目的执行方,具有唯一性;“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由光明网策划发起,是其独有资源。因此,光明网作为该项目的执行承办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鉴于上述情况,光明网作为“故宫以东·指尖阳光36小时极限短视频创作大赛”项目的执行承办方,具有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并符合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的要求与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光明网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二层西侧
三、公示期限
2020-09-27 00:00至 2020-10-10 00: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征求意见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10-64164817)、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马丽;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仁大厦;联系电话:010-67081420)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邢静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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