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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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西昌市 |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
2.联系人:张天洪电话:***
地址:***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采购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
3.本次采购成交单价做为依据签订本年度的采购合同,期限自结果公示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货周期不超过10天。
(5)清单表中(附件1)对应项, 备注栏注明须提供技术资质要求的,在报价时必须将相关资质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一并放入邮箱。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报价单》(附件2)于2020年9月30日16时前发送至959435781@qq.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00X0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附件2)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7.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8.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