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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康复大学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7 标签: 山东省招标 青岛市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7
地 区:青岛市
内 容:康复大学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康复大学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 三、项目预算控制价:***万元 四、采购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康复大学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康复大学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
三、项目预算控制价:110万元
四、采购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需求
★1.服务要求:
1.1 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保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
1.2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概况进行介绍,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进行评价。
1.3 进行项目区自然概况、经济社会、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形成详细章节编入报告内。
1.4 调查同类型项目水土流失情况,采用类比法和预测法进行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
1.5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编制项目水土流失水土保持估算。
1.6 对水土流失监测、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
1.7依照《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等技术法规程序,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及文字资料,进行现场勘查,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8收集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甲方进行验收材料公示。
1.9项目概况
康复大学选址位于红岛经济区南部滨海区域,火炬路以南、安和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136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工程、室外工程、设备购置等。
1.10服务内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依据现行行业标准、专业规范,按照水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参与报告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正报告;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2.商务条件
2.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通过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2.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
提交水土保持报告书付款至合同额的30%,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付款至合同额的7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付款至合同额的100%。本项目预算为暂定价,如中标额高于概算批复值,则过程中付款以概算额为准,最终以审定决算值为准。
2.4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六、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3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3.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七、采购需求公示期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时间为三日,自 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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