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BXWJ2020092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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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9.27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标包名称: ****年中国电信**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标包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D-****-D-A*****C** ****年中国电信**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 |
标包名称: | 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 ||||||||||||||||||||||||||||||||||||||||||||||||||||||||||||||||||||||||||||||||||||||||||||||||||||||||||||||||||||||||||||||||||||||||||||||||||||||||||||||||||||||||||||||||||||||||||||||||||||||||||||||||||||||||||||||||||||||||||||||||||||||||||||||||||||||||||||||||||||||||||||||||||||||||||||||||||||||||||||||||||||||||||||||||||||||||||||||||||||||||||||||||||||||||||||||||||||||||||||||||||||||||||||||||||||||||||||||||||||||||||||||||||||||||||||||||||||||||||||||||||||||||||||||||||||||||||||||||||||||||||||||||||||||||||||||||||||||||||||||||||||||||||||||||||||||||||||||||||||||||||||||||||||||||||||||||||||||||||||||||||||||||||||||||||||||||||||||||||||||||||||||||||||||||||||||||||||||||||||||||||||||||||||||||||||||||||||||||||||||||||||||||||||||||||||||||||||||||||||||||||||||||||||||||||||||||||||||||||||||||||||||||||||||||||||||||||||||||||||||||||||||||||||||||||||||||||||||||||||||||||||||||||||||||||||||||||||||||||||||||||||||||||||||||||||||||||||||||||||||
标包内容说明: |
项目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
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5 1. 总则....................................................................... 14 1.1项目概况................................................................... 14 1.2资金落实情况............................................................... 14 1.3采购范围................................................................... 14 1.4分包划分................................................................... 14 1.5比选方式................................................................... 14 1.6比选组织形式............................................................... 14 1.7资格审查................................................................... 14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5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5 1.10参选费用.................................................................. 15 1.11保密...................................................................... 15 2. 比选文件................................................................... 16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16 2.2踏勘现场................................................................... 16 2.3参选预备会................................................................. 16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17 3. 参选文件................................................................... 17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17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17 3.3参选报价................................................................... 18 3.4参选有效期................................................................. 18 3.5参选保证金................................................................. 18 3.6备选参选方案............................................................... 19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19 4. 参选....................................................................... 20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20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0 5. 唱价....................................................................... 20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20 5.2唱价程序................................................................... 21 5.3异议....................................................................... 21 6. 评选....................................................................... 21 6.1评选委员会................................................................. 21 6.2评选原则................................................................... 21 6.3评选方法................................................................... 21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22 6.5评选报告................................................................... 22 7. 中选....................................................................... 22 7.1确定中选人................................................................. 22 7.2中选人公示................................................................. 22 7.3中选通知................................................................... 22 8. 合同签订................................................................... 23 8.1履约保证金................................................................. 23 8.2合同签订................................................................... 23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23 10. 纪律和监督................................................................ 23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23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23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第三章 评选办法............................................................... 25 1. 评选方法................................................................... 31 2. 评审标准................................................................... 31 2.1初步评审标准............................................................... 31 2.2详细评审标准............................................................... 31 3. 评选程序................................................................... 31 3.1初步评审................................................................... 31 3.2详细评审................................................................... 32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2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3 3.5评选结果................................................................... 33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34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48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50 第一分册 商务参选文件......................................................... 51 8.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64 13.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6 第二分册 技术参选文件......................................................... 77 5. 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1 7.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3 第三分册 参选基础文件......................................................... 84
本比选项目为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龙岩电信分公司拟采购异网营销商务短信群发服务,预估金额为9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为0.040元/条(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1.6 付款方式:按季结算,委托方在收到用户的费用销帐及受托方提供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进行结算,结算之前的发送成本需受托方垫付,最长垫付期限为180天。如用户不满意不支付费用给委托方,委托方也将不支付成本费用给受托方。 1.7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采购模式,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两年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90万元(含税)为止。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2 参选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直接短信网关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参选人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商务短信行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4 发票要求: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 2.6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参选人于2020年09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0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2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 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4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5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比选文件。 4.7 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龙岩市西陂街道华莲路金融商务中心A4栋4层409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53号 邮 编:364000 联 系 人*** 电 话:18950888688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1303096898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014866 10. 附加项 参选人参加唱价会议,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唱价地址,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唱价会议。 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需递交一份独立于参选文件并且加盖公章的《廉洁协议书》。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7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8.2单位负责人***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30分,价格6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合同条款前附表
2020年短信群发业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群发短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短信内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指定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 二、业务费用及缴费方式 1、短信使用费资费标准: 元/条。按成功发送计费(含状态未知),70个字符(含字符、数字、标点符号、签名等)内按一条计费,超过70字符按67个字符为一条计费。乙方需提供相关发送成功依据。 2、甲方按季度支付短信使用费,每季应支付的短信使用费为:乙方成功发送短信数× 元/条×KPI(考核系数)。如遇短信业务资费调整,双方协商调整资费。甲方在收到用户费用销帐后才与乙方结算短信费用,结算之前短信成本由乙方给予垫付,垫付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3、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个月成功发送短信数清单。清单应包括:发送内容、接收时间、接收成功电话号码。 4、甲方收到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单的核实工作。 5、每个季度双方对清单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给甲方。 6、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将短信业务使用费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短信发送内容和发送时间以及指定发送范围。 2、根据乙方发送成功的短信数量支付短信使用费。 3、有权对乙方发送短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整改。 4、甲方通过乙方平台或通道发送的所有内容,乙方均按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的审核要求审核通过后方可发送,甲方发送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电信主管部门或运营商的规定、或违反基本道德、恶俗的内容则乙方有权拒绝发送,如违反则甲方承但所有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短信内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指定的电话号码范围发送短信,不得擅自更改短信内容和发送时间。 2、对甲方提供的短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如果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向第三人透露上述资料,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每月15日前向乙方如实提供上月成功发送短信数清单。 4、甲方发送短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应对发送内容做必要的解释工作。由于乙方发送通道原因造成用户大量有理投诉的,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服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用户直接向甲方投诉的,为平息事态甲方先行赔付的部分或者工商部门监管处罚的罚金,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并支付给甲方。 6、乙方不得在龙岩地区范围内替第三方发送短信或将“服务”转包给第三方使用(乙方与电信合作或接入的产品含短信发送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服务。 7、遵守电信服务规范、商业道德和商业惯例。 五、违约责任 (一)一般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的上述损失。赔偿金额按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3、合作双方在合作期内,如有特殊原因中途退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提出退出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别责任约定 1、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发送短信,主要是短信通道发送问题的,造成单月3个以上用户有理由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乙方弄虚作假,连续2次提供虚假清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3、乙方未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用户资料泄漏,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因乙方发送通道原因侵犯接收方电话号码主正当权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作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赔礼道歉等。 5、乙方擅自修改发送短信内容或未能够按照足够条数发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保密条款 双方对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经营和业务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提供对方的经营和业务信息资料,或将对方的经营和业务信息资料用于本协议书约定的短信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约定的,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赔偿另一方所受损失的,违反保密约定的一方还应予以额外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和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 2、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须提前7天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本协议在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起自动终止。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一年。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变更事宜,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当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协议签订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1: KPI考核方案:(说明:业绩指标以中选人最终应答的进行考核。)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供应商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保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供应商违约指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存在违反招标法、延期交付、产品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法律法规、合同履约的情况及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合约行为的处理。集团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及订单的违约处理上报集团处理。 第二章 供应商违约分类 第四条 供应商违约行为分为严重违约、货物(服务)交付违约、质量违约、其他服务违约四种类型。 第五条 严重违约指供应商在招标采购、合同履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供应商。 第六条 货物(服务)交付违约指货物(服务)不能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交付的; 第七条 质量违约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检测)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其他服务违约指其他商务条款违约。 第三章 严重违约处理 第九条 严重违约供应商应纳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上的供应商禁止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形式的设备与服务买卖及业务合作经济活动。 第十条 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 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一) 造成重大电信经济损失; (二) 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 侵占电信资产; (四) 严重欺诈行为; (五) 发生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第十一条 供应商进入或退出黑名单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受理,经过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黑名单供应商实行期限管理,即黑名单上供应商至少一年不得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合作。 第十三条 违规情节极其严重并触犯法律的,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四章 货物(服务)交付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货物(服务)延期交付情形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货物每延迟一周交付(不足一周视同一周)处以合同总金额1%的延期交付违约金;超过2周及以上的处以合同总金额1.5%的延期交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延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其承担所有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 第一次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调减2倍订单金额的份额。 第十八条 第二次及以上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每次调减总份额的50%。 第十九条 每发生一次订单不供货的则调减总份额的50%。 第五章 质量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 质量违约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时限内免费更换所有与不合格物资同生产批次的货物,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拆除、安装、检测费、运保等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 暂停供应商剩余份额执行,供应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且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二十三条 处以不合格货物当期订单总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并支付相关质量检测费用。 第六章 其他服务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未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暂停其框架协议执行直至缴纳为止。 第二十五条 保修期内服务违约的,每次处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各种违约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则暂缓支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七章 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违约处理流程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福建分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执行。
注: 1)参选人应对比选文件中的“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无点对点应答或无填写偏离表的,将导致其参选无效。 2)参选人须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如果需要,可给出详细的应答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放弃应答。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 3)如比选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参选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4)请在进行点对点应答时对其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条款后面备注其索引页码。 1、有福建省内三网短信通道资源(移动电信联通号码都可以发); 2、有完整的福建9地市移动分区域异网号码资源(能细分到县分布); 3、能细分数据库号码资源APRU值; 4、能按季度更新数据库; 5、每单成功率达到93%及以上; 6、能提供发送客户需要的广告营销类短信; 7、能实现自定义内容、自定义签名; 8、能建立黑名单系统; 9、能提供发送回执清单及部分号码以供回访; 10、与中国移动公司有签订商务短信通道合作协议; 11、能负责相关售后及投诉服务; 1、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2、付款方式:按季结算,委托方在收到用户的费用销帐及受托方提供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进行结算,结算之前的发送成本需受托方垫付,最长垫付期限为180天。如用户不满意不支付费用给委托方,委托方也将不支付成本费用给受托方。 3、合同期限: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采购模式,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两年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90万元(含税)为止。 备注: 本比选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条款,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对这些重要条款的实质性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参选为无效参选。 第一分册 商务参选文件 1. 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2. 初步评审、商务评审索引表 3. 参选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 参选函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 廉洁参选承诺书 8.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9. 参选保证金 10. 资格审查资料 11. 商务评分审查资料 12.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3.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分册 技术参选文件 1. 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2. 技术评审索引表 3. 技术条款偏离表 4.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5. 技术标规范书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6. 业务指标承诺函 7.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分册 参选基础文件 1. 参选基础文件封面 2. 参选一览表 3. 报价文件 4.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同意函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商务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 __ 年_ __月_ __日
初步评审索引表 填写要求: 1、 请在评审索引处填写参选文件证明材料的具体的页码; 打“/”则无须填写;
商务技术评审索引表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 15000)。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比选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10. 遵从本参选有效期为180日。 11.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附件1: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选人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供应商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保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供应商违约指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存在违反招标法、延期交付、产品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法律法规、合同履约的情况及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合约行为的处理。集团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及订单的违约处理上报集团处理。 第二章供应商违约分类 第四条供应商违约行为分为严重违约、货物(服务)交付违约、质量违约、其他服务违约四种类型。 第五条严重违约指供应商在招标采购、合同履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供应商。 第六条货物(服务)交付违约指货物(服务)不能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交付的; 第七条质量违约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检测)标准要求。 第八条其他服务违约指其他商务条款违约。 第三章严重违约处理 第九条禁止严重违约供应商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形式的设备与服务买卖及业务合作经济活动。 第十条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严重违约供应商。 (一)造成重大电信经济损失; (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侵占电信资产; (四)严重欺诈行为; (五)发生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第十一条进入或退出严重违约供应商的名单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受理,经过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严重违约供应商实行期限管理,即严重违约供应商至少一年不得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合作。 第十三条违规情节极其严重并触犯法律的,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四章货物(服务)交付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货物(服务)延期交付情形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货物每延迟一周交付(不足一周视同一周)处以合同总金额1%的延期交付违约金;超过2周及以上的处以合同总金额1.5%的延期交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延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其承担所有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第一次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调减2倍订单金额的份额。 第十八条第二次及以上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每次调减总份额的50%。 第十九条每发生一次订单不供货的则调减总份额的50%。 第五章质量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质量违约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规定时限内免费更换所有与不合格物资同生产批次的货物,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拆除、安装、检测费、运保等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暂停供应商剩余份额执行,供应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且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二十三条处以不合格货物当期订单总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并支付相关质量检测费用。 第六章其他服务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暂停其框架协议执行直至缴纳为止。 第二十五条保修期内服务违约的,每次处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各种违约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则暂缓支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七章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违约处理流程。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福建分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执行。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参选保证金保函
致: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约束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按参选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注: 参选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银行中转出,请附上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
参选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参选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直接短信网关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选人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商务短信行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发票要求: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关于贵司《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比选文件),我司确认已收到并完全理解比选文件,并提供如下承诺函: 我司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如我司做虚假承诺,中选后无法达到我司承诺的内容,我司自愿接受采购人作出的以下任意处理:
10.3不得存在的情形 提供企业承诺函
企业承诺函 致: (比选人) 本人为(参选人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郑重承诺:本次填报的全部数据、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应提供原件。
单位负责人***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以上内容均为资格审查要求,参选单位根据初步审查表要求进行提供,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可能被否决参选。(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11.1注册资本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对于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1.1 11.2 11.3 11.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
注:1、表列的项目业绩必须是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为止承接类似业绩(商务短信营销广告类项目)。 2、表后按项目序号依次附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首页、标的页、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相应发票(至少一张)复印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框架合同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及相应发票(至少一张)复印件,金额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 3、参选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等情况,将会影响评委会的评分。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比选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
注: 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就比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若此表填写“无”或不填写该表,则表示完全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 4、如未填写本表格,但加盖公章,则代表对于全部合同条款无偏离。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 __ 年_ __月_ __日
技术评审索引表
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比选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
注: 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条款,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本表格后必须附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其中“点”为最小单元点) 4.若本表应答与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注: 1)参选人应对比选文件中的“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无点对点应答或无填写偏离表的,将导致其参选无效。 2)参选人须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如果需要,可给出详细的应答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放弃应答。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 3)如比选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参选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编制要求: 1.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先后顺序提供。 2.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文件原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业务指标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我司参与了贵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我司充分研读并理解本项目需求,我司承诺若我司在此项目中选,我司将按照承诺的目标值完成任务,情况如下: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项目名称) 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参选基础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 __ 年_ __月_ __日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电信增值业务合作必须按实收进行结算,即计费业务号码已销帐才可参与结算,对此结算方式不认同者请勿参选。 2.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参选人漏写或者错写,将导致比选文件被否决; 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为0.040元/条(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4. 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税率)。 5. 短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比选人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6.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即0.001元。 7.电子档中提供参选一览表的盖章扫描件一份。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同意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司作为比选代理机构组织的【2020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异网商务短信营销广告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5-10-04D-2020-D-A14866C02)比选。我公司作为参选单位,若在本项目中选,同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的计取,我公司同意以我公司的中选金额(含税),按本函费率标准(详见附表),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按100 %结算。 附表:
代理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贵司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我司按以下第()种形式向贵公司缴交(若未填写则默认同意第一种收取方式): (1)由贵司在本次项目的参选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保证金不足的,我司在上述时限内一次性将差额支付给贵司。 (2)我司向贵司账户银行电汇。 备注(1)为保证参选保证金的顺利退还,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备注(2)如需邮寄代理服务费发票,请填写以下信息: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收 件 地 址 : 若我司未按前述期限支付代理服务费,贵司有权直接在应付我司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因前述事项发生争议,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海国际仲裁院华南庭审中心仲裁解决。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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