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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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0 |
招标业主: |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地 区: | 鄂托克 |
内 容: | 项目名称: 第三采气厂****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第三采气厂****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
项目名称: | 第三采气厂2020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2020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第三采气厂2020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范围:第三采气厂2020年(第三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计划分批编写8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包含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的单井、管线及改扩建工程。需求1名服务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范围区域。 1.5资金来源:产建投资。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3-F048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人员配置3人。项目负责人*** |
***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9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