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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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公交车配套提升工程——公交车配套设施加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 项目名称:***公交车配套提升工程——公交车配套设施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丽水市公交车配套提升工程——公交车配套设施加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0008-1号 二. 项目名称:丽水市公交车配套提升工程——公交车配套设施加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报名: 供应商提交“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28189,地址:*** 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20年 10月18日17:00前到达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账户,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190438267)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 地址:***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清远街1号 3.监督部门: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花园路1号 十五.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五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采购单位: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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