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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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30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编号:HYLZ-******* ***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询价函 ***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进行询价,选择合格的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 *、招标项目概况:文锦苑建设项目位于津泉 |
编号:HYLZ-2020113
宁津县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询价函
宁津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宁津县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进行询价,选择合格的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宁津县文锦苑建设项目沉降及位移观测。
2、招标项目概况:文锦苑建设项目位于津泉路与海河大街西南角,共计7栋楼,1个车库。
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沉降及位移观测工作。
3、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 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 7.65万元;
控制单价:4500.00元/栋楼,45000.00元/车库;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计划工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程要求:(1)本工程为宁津县文锦苑建设项目共7栋楼、1个车库。(2)以满足设计要求为总则,按照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进行观测。(3)在工程基坑开挖前一周时就要进行观测,建立原始数据。(4)观测频率:按照《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报告进行观测 (5)在每次观测结束1-3天后提供上一次的观测报告,报告一式2份。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工程检测达到工程量50%以上时,拨付至工程价款的80%,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格的100%。
11、中标候选人的产生:(1)在符合本次询价内容及报价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所报价格、经营范围等综合评定后,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
12、其他说明事项:
(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按项目要求提交拟派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及服务方案,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代理服务费:2000.00元,均由中标人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银行保函或转账)签订合同前需要缴纳至建设单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项目提交合格检测报告后退回。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询价要求,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熟悉和掌握与本项目正常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供应商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到hylzxmgl@163.com邮箱,逾期发送不予接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负责人***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三、报价须知
1、我方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价(固定总价),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因合同实施期间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服务期、工程规模变化等因素而调整。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询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
四、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本次询价采用邮箱报价。
2、响应人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14:00-14:30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3、收件邮箱:hylzxmgl@163.com。
4、邮件命名方式为:公司名称+文件名称
五、重要说明:
公告一经在山东省招标网( https://www.sdbidding.org.cn/home)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函发到指定邮箱,如因供应商操作有误或其他原因延误,后果自负。
六、询价成交原则
1、最低价作为成交价,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拟定此次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报价相等时,由询价人自行确定。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做出任何解释。
2、当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重新进行询价。
七、在询价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采购任务时,将由宏亿联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采购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宁津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宏亿联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十、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价函在山东省招标网( https://www.sdbidding.org.cn/home)发布。
附件:报价函。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