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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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2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条件 ***宣堡镇人民政府的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镇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宣堡镇 (*)工程规模:宣堡镇梅埝村垃圾 |
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的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镇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宣堡镇
(2)工程规模: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清单中注明的全部内容)。
(3)招标控制价为554048.95元,凡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宣堡镇梅埝村垃圾填埋点处置项目。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年底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依据泰政办发【2019】41号文,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2020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0 年9月27日至 2020 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17:30,至泰兴市人才科技广场18号楼701室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1)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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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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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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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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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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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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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告发出的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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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