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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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6 |
招标代理: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鹃湖区块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鹃湖区块安置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选址位于***G***国道东侧、农南**侧 |
关键词: | 设计 |
海宁市鹃湖区块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鹃湖区块安置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宁市G524国道东侧、农南路北侧。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984.4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46967.24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容积率满足2.1,绿化率不小于30%。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8628亿元,建安费用约6.9292亿元,要求限额设计。
具体以规划设计条件书、红线图为准,并结合环评布置。
2.2招标范围:鹃湖安置房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节能、消防、网上审图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
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基坑围护、幕墙工程、二次装修(全部的公共区域含架空层)、强弱电(含消防)、智能化系统、水施(含消防)、室外附属、绿化景观、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含室外、室内标识标牌及地下室交通标识划线)、雨水收集利用、BIM优化、楼宇亮化、钢结构、装配式设计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方案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3计划设计周期: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建筑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方案评审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5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评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总平图+建施图+桩基施工图(正式蓝图);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3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BIM优化阶段:涉及BIM优化范围内的施工图出具后30天内提供全套BIM优化图纸。
(7)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2个及以上的设计规模为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的方案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浙江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9月25日8时30分至 2020年10月16日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上午09 时至 11 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 17时00分,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微大厦12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广场为民路C座5号楼7楼 地 址: 海宁市紫微大厦12楼1207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15824306486 电 话:0573-87501127,15888325117,508325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