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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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评优课程制作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评优课程制作项目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见询价函件。 *、预算金额:*.*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评优课程制作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评优课程制作项目
1、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见询价函件。
2、预算金额:9.5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5、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纳税证明。
7、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未被列入上级审计部门标录的问题企业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询价函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30日15时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通过电子邮件***
四、项目实施:
报价方应根据学校的需求,按时完成项目。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十个自然日内开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项目验收通过后,乙方在十个自然日内开具剩余合同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六、项目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项目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评优课程制作项目”、葛老师收)送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报价文件于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报送。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01803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后勤保卫科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