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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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7 |
地 区: | 上海市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京沪高铁吊围栏项目钢材采购公告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就2020年京沪高铁吊围栏项目钢材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内容
1.项目名称:京沪高铁吊围栏项目钢材
2.项目编号:上铁经开物(2020)-01号
3.物资数量及规格(以下为一个标段):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
备注 |
角钢 |
Q235,63*63*6MM |
吨 |
1279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南京、镇江和常州周边 |
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供货时数量可能会调整,据实结算。 |
圆钢 |
HPB300,φ20MM |
吨 |
46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南京、镇江和常州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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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钢 |
HPB300,φ16MM |
吨 |
229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南京、镇江和常州周边 |
二、主要技术参数、质量要求
执行GB/T 700-2006、GB/T 1499.1-2017、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三、供应商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许可和认证: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钢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能够垫付部分资金,需提供2018、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生产商或代理商需出具近三年内(2017-2019年)类似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6楼625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4.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
参加谈判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参与谈判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
5.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银行汇款单(加盖公章)以上扫描件发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递交谈判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9号铁发大楼6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同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谈判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9号铁发大楼606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10108744947205Q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6楼51221263 |
开户行及账号 |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31001519300056009512 |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