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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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0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WHY****-****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金享地块挡土墙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 |
项目编号:ZWHY2020-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金享地块挡土墙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金享地块挡土墙工程项目;
2.2招标控制价:949.2838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挡墙主要位于新金享厂区东侧及北侧,东侧为雾泰街,北侧为四合路;
2.4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完工;
2.5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3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
3.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6、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8、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的月份即可);
9、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10、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11、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1007室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128号303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431-847806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