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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00243-02F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央商务区新浦路片区配套学校(含邻里中心)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0]5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方案及初步设计 |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西至新浦路 ,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居住用地 ,北至规划绿地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0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学4.33万平方米;新建小学3.68万平方米;新建幼儿园0.86万平方米;新建社区1.1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幼儿园、社区、中小学教学楼、中小学办公楼、中小学教学辅助用房、操场、室内装修、室外场地、中小学地下车库、围墙、 绿化景观以及水电通信等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新建中学教学楼单体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6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2096.00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包括①项目总体的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本项目各专(项)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设计内容具体包括: (1)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交通流线、立面效果、出入口、日照分析、综合管网等满足规划总图审定要求; (2)初步综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等满足取得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3)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初步设计、室内外综合管网初步设计、景观绿化初步设计、智能化初步设计、装配式初步设计、地下人防、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 (4)其他设计:小学、中学及基层社区中心满足绿色二星设计要求;幼儿园满足绿色三星的设计要求。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2 |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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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企业内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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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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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642.2588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企业内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6.3 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3.1项目负责人*** 6.3.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荣誉证书的加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3.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4给排水专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7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8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9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因该证书不再延续,对有效期不作要求。)(满分2分) 6.4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4.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满分30分) 6.4.1.1总体设计思路:(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4)总平面设计是否满足与相邻地块的整体衔接,是否满足交通、消防、管网综合等技术要求。本项需提供分析图纸不少于5张。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1.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1.3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本项需提供各角度鸟瞰及人视效果图总计不少于8张。(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1.4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3)结构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1.5设备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功能需求 。(4)设备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1.6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健康)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健康、高品质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绿色健康建筑标准。(4)对规则性的建筑部分工程应采用装配式技术,预制装配率应不小于40%。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满分20分) 6.4.2.1经济分析:(1)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选用的新技术是否满足适宜性、合理性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3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4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建筑设计奖奖项的得0.5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限评一个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注册证书上如有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4、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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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24日21时25分到 2020年9月30日21时25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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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 8.6、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3月-2020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8、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给予3000元补偿费,中标候选人第三名给予1000元补偿费,其余不补偿。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8.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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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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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15号 |
地 址:南京市凤宁路1号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朱云霞 |
联 系 人:陈传金 |
电 话:025-58157206 |
电 话:1337606521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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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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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01018170062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