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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市交警支队南侧、市检察院北侧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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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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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市交警支队南侧、市检察院北侧道路改造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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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市交警支队南侧、市检察院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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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一)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起点与郁州南路T形平交,向东延伸,终点与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西侧道路T形平交,沿线设有2处平面交叉,道路全长336m; (二)市检察院北侧道路起点与郁州南路T形平交,向东延伸,终点与巨龙南路十字形平交,沿线设有4处平面交叉,道路全长666m,本次实施长度45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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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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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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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061910110201-BD-002 |
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
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消火栓、房屋拆除、围墙拆除及新建、坡道起步拆除及新建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 |
9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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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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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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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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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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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市交警支队南侧、市检察院北侧道路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9】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起点与郁州南路T形平交,向东延伸,终点与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西侧道路T形平交,沿线设有2处平面交叉。 2.1.2、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1-12米,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336m。 2.1.3、最高限价:607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市交警支队南侧道路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消火栓、房屋拆除、围墙拆除及新建、坡道起步拆除及新建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421号文件,对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9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3月-2020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前承诺制度,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注:1、请将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新建或改造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9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处 电 话:0518-830818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 联 系 人:刘承杰 电 话:0518-8306600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
*** |
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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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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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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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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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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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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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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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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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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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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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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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0层招标代理所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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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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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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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郭鑫 |
联 系 人: |
刘承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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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8-83081865 |
电 话: |
0518-8306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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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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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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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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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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