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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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吴区城*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侧地上停车场多层机械停车库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城*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再次变更新吴区城*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天山路南侧地上停车场多层机械停车库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再次变更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0]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 |||
工程规模:本项目以"智能化立体车库"为设计理念,采用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平面移动类立体停车设备,可实现全过程智能化停车,规划总车位数为280个。总建筑面积3679.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3374.5平方米,新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04.6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374.5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建筑物最大高度19.25米;建筑物单跨最大跨度7.85米。 | |||
工期:20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360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钢结构工程,以及机械停车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机械停车设备(含停车设备、监控系统、管理系统、标识标牌、智能化停车系统软件)的设计、设备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安装就位、成品保管、调试、检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和售后服务,配合提供土建单位基础资料,以及配套的供电、管理室/休息室/控制室及设备用房内配套设施的施工等达到独立运行的所有内容及费用)。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图纸确定的机械车库结构形式和尺寸设计要求及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完成车库建设的全部工程。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机械停车库通过国家特种设备验收,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报告和检验合格证,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钢结构施工内容须通过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机械停车设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立体车库或停车设备或智能机械式停车系统等相关经营范围;B、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类别范围包括“5层及5层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提供国家型式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5层及5层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A、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B、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
财务要求:2017 至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2)项目负责人***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为机械停车设备供应商,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2)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5)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 |||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4日 9:00 时至2020年09月29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 13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3(新吴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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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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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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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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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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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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