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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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30 |
地 区: | 济宁市 |
内 容: | 招标编码: ********** 招标名称: 斜拉桥项目商混招标采购(包件*) 采购联系人: 蒋其胜 采购联系人电话: ***********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采购联系人EMAIL: ***********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斜拉桥项目) 商混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 |
招标编码: | 2020095479 | 招标名称: | 斜拉桥项目商混招标采购(包件1) | 采购联系人*** | ***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联系人*** | *** | ||||||||||||||||||||||||||||||||||||||||||||||||||||||||||||||||||||||||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斜拉桥项目)
商混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现拟对 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龙拱河特大桥)商品混凝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 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龙拱河特大桥)商品混凝土 采购业务。 1.2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施工现场。 1.3使用范围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用于龙拱河特大桥项目桩基、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结构工程。 1.4计划需用工期 需用该批物资的计划工期18个月; 计划需用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6日。 1.5招标内容 1.5.1物资明细 具体规格数量如下表: 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龙拱河特大桥)商品混凝土需求量 包件1
备注: 1)以上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统一依据,具体数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厂家或供应商收到需求计划必须按要求生产,按时供货(不得以不足整车等理由拖延供货)。 4)材料的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首次进场的材料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正常供货后材料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由需方承担,若不合格产品退回,送检费、运杂费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5)商品混凝土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1.5.2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 1.5.2.1所供商品混凝土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技术要求,所供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 1.5.2.2供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等证明资料,同时材质单中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货材料的产品相符。需方对供应产品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需方有权拒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 1.5.2.3供方对所供产品质量终身负责,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同时应满足(济宁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1.5.2.4履行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供应商,且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必须是中冶交通的合格供应商。与中冶交通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经公司现场检查,连续3次评级均为C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已列入中冶交通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3个包件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5单位负责人***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发售价格:标书费共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 标书费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静安庄支行 账 号:1105 0166 5400 0000 0121 3.3经办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3.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后,投标人可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公对公打款),投标结束且完成合同签订后退还。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递交凭证(凭证备注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梨园支行 账 号:110061668013000310576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9月3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形式上传)。投标人应将纸质版的标书密封装订,并由投标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将投标文件带到参加开标的地点,以备招标人开标需要。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6.1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 第一会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会议室。 第二会场: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6.3开标时,对于未到场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7.1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7.2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7.3 联系人及电话: 张 浩 0316-8658666-8389 蒋其胜 18574355995 7.4 招标邮箱:528840316@qq.com
2020年9月23日 |
***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要求 |
1 | 预拌混凝土 C55 | 立方米 | 1927.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40防水混凝土 | 立方米 | 438.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35水下混凝土 | 立方米 | 9157.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20混凝土 C20 | 立方米 | 1463.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40混凝土 C40 | 立方米 | 1060.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35混凝土 C35 | 立方米 | 4330.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 | C50 泵送 | 立方米 | 2958.0000 | 0.13 | 2020-09-25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