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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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 *****开集团有限公司的***钱集镇钱集家园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钱集镇钱集家园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二 |
关键词: | 监理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287002001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的沭阳县钱集镇钱集家园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钱集镇钱集家园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沭阳县钱集镇镇区
1.2 项目规模:
本工程由46栋住宅(11栋6层、35栋7层)、6栋商业配套用房、派出所、1栋独立物管用房(含公共厕所)、围墙,道路、雨污水工程、景观绿化、路灯、监控、室外给水、电力、排水、绿化组成,住宅面积为149619.71平方米,底层储藏室面积23123.49平方米,商业结合公建配套建筑面积8541.20平方米,配电房面积7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014.4平方米等。
1.3 监理服务期:
300日历天及监理缺陷责任期(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及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 24 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期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支付工程监理费的 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并将工程相关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的 30%;配套及附属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监理费的 20%;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 24 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 30 日内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不予增加。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沭阳县钱集镇钱集家园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符合条件的均可对上述 1 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招标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责任缺陷期阶段的监理。
1.7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 ,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在监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
4.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7 项目总监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 3 个月及以上;
4.4.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9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4日 09:00至2020年09月29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沭阳县水务局大楼 |
地 址: |
沭阳县康平路(建设大厦8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15161269163 |
电 话: |
15371362189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600 |
邮 编: |
2236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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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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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