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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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税务局数字人事领导评鉴助手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税务局数字人事领导评鉴助 |
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数字人事领导评鉴助手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数字人事领导评鉴助手升级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9.8万元
4、最高限价:9.8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开发工期:30个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2月-2020年7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三、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磋商文件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报名函(格式见第七章)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05007749@qq.com,邮件发出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是否收到。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实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采购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