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沙区水资源保护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5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5-202009-107723-0022
4.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品目类别:C11水利管理服务。 5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方案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方式:1现场领购;2邮件领购邮箱:guangzhougude@163.com。联系人:饶先生,联系电话***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1、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depm.com/。
发布人: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