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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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四川省 |
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非安装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2020-29)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非安装设备招标已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非安装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成铁物批复〔2020〕0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人为重庆市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非安装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1.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是渝怀铁路的东南段,增建二线位于重庆市境内,沿线经涪陵区、武隆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2区4县。成都局管内起于涪陵站(不含)K120-194,止于k426-768(秀山站),成都局管内正线长度306.6KM;根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185.1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70.39亿元。建设工期为5年。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0年9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 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08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1日9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函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FXFAZ-06(房建) |
垂直式液压升降平台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0.35 |
21.28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 2.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出现连续亏损情况(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垂直式液压升降平台、全站仪、站台限界测量尺三类物资近五年来(2015年至今)一个及以上铁路或轨道交通项目物资供货业绩(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业绩均可,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代理商投标时须出具垂直式液压升降平台、全站仪、站台限界测量尺三类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采购协议或意向书。 |
|
2 |
铝合金折叠梯 |
部 |
3 |
||||||
3 |
铝合金升降梯 |
部 |
3 |
||||||
4 |
望远镜 |
台 |
4 |
||||||
5 |
羊角检查锤 |
把 |
6 |
||||||
6 |
站台限界测量尺 |
台 |
5 |
||||||
7 |
红外线测距仪 |
台 |
3 |
||||||
8 |
全站仪 |
台 |
1 |
||||||
9 |
电子水准仪 |
台 |
1 |
||||||
10 |
钳形万用表 |
台 |
2 |
||||||
11 |
对讲机 |
台 |
10 |
||||||
注:该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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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函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FXFAZ-09(办公用品) |
数码摄像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1 |
61.09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 2.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出现连续亏损情况(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代理商投标时须出具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三类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采购协议或意向书。 |
|
2 |
电脑 |
台 |
44 |
||||||
3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7 |
||||||
4 |
复印机 |
台 |
6 |
||||||
5 |
打印机 |
台 |
26 |
||||||
6 |
台式电脑 |
台 |
1 |
||||||
7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
8 |
维护用笔记本电脑 |
台 |
5 |
注:该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