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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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30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拟开展***部分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拟开展南海区部分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的要求,对技术服务单位公开征集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
南海区部分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任务分为2个采购任务包,分别是:
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任务包一:珠海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二洲岛南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
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任务包二:惠州港马鞭洲30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建设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依据《海洋调查规范 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GB12763.10-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GB17378.5-2007)等标准和规范,开展倾倒区的水深地形测量和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调查,包括粒度、砷、镉、铬、铜、铅、汞、锌、有机碳、硫化物、油类共11项指标,编制水深地形技术测量报告和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调查报告。
(二)项目预算: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任务包一控制费用不超过40万元,海洋倾倒区测量与监测任务包二控制费用不超过48万。
(三)竞争方式:公开征集。
(四)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
三、服务单位资格
(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海洋、环保、水环境、测绘等相关专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与文件获取
申报单位应在9月30日17:00前,按照《公开征集遴选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4359638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