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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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新区燃气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弘文路(**大街-良善街)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燃气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弘文路(**大街-良善街)已由*****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设计 街 路 |
正定新区燃气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弘文路(新城大街-良善街)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投标时须
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的工
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由于工期紧张,顺平大街(崇因路-河阳路)、阳关路(太行大街-文正大街)、天泽大街(恒阳路-华阳路)、罗家庄路(尉佗街-太行大街)、新城大街(正无公路-崇因路)、弘文路(新城大街-良善街)以上6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按照开标先后顺序只允许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时至2020年9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在“招采云电子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上发布
注:1、办理河北CA 可直接登录“招采云电子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客服中心” 栏 目 办 理
7.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正定新区建设局
电 话:***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