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出入境前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A座529房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出入境前台设备采购项目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采购项目编号:GZTT20ZX00ZC29;(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拟采购10台前台综合受理器,用于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9年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A座529房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1登录https://www.wjx.top/jq/38721146.aspx进行登记;2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凭证发至tt87085450@163.com。3供应商缴纳费用后,电子招标文件发至供应商报名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A座529房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人名称: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星汇园支行;账号:3602 1764 0910 0147 742
发布人: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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