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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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常德市 |
内 容: | ***蒙泉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工程 (第**标段-第**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泉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招标 |
石门县蒙泉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工程
(第19标段-第23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蒙泉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20〕24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门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19-23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蒙泉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门县蒙泉镇、夹山镇、新关镇、维新镇、磨市镇、二都街道办、宝峰街道办等乡镇及相关扶贫点村;
2.3建设规模: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6万亩;
2.4工 期:180日历日;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5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石门县蒙泉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工程(第1标段-第23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标段 |
项目实施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19标段 |
蒙泉镇保宁桥村 |
2525376.62 |
第20标段 |
蒙泉镇保宁桥村 |
2781235.06 |
第21标段 |
蒙泉镇保宁桥村 |
2491327.82 |
第22标段 |
蒙泉镇潘家铺村、孙家嘴村、羊毛滩村、凤凰峪村。 |
1826339.08 |
第23标段 |
蒙泉镇上七里村、梅家河村、上午通村、中午通村、花树坪村、将军山村 |
1673319.81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不低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50%金额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建设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原件。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19标段:5万元、第20标段:5.5万元、第21标段:4.9万元、第22标段:3.6万元、第23标段:3.3万元。
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5.5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按钮。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5.6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20年9月22日~2020 年9月27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10.2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十一、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石门县楚江街道西溶路郭家巷68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975627762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市联通公司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