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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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3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樟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樟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3日 14点5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维弘-YC2020-011-1
项目名称:樟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元
最高限价:29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1813 | 樟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1 | 项 | 2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⑴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 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设计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⑸ 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⑹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加盖投标人公章); ⑺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⑻ 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是否成功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需 单独袋装 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8:00 至 2020年09月30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13日 14点5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开启:
2020年10月13日 14点5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并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总额。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出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由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询价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投标人。 (4)其他 根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2),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