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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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5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工程名称:山水大道北侧及粪便处理场**清灰场工程; (三)工程地点:***; (四)工期:****年**月**日前完工; (五)招标范围:山水大道北侧及粪便处理场**清灰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要求:合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盱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工程名称:山水大道北侧及粪便处理场新建清灰场工程;
(三)工程地点:盱眙县;
(四)工期:2020年10月25日前完工;
(五)招标范围:山水大道北侧及粪便处理场新建清灰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最高限价:19.38万元(超过为无效标书)。
二、报价表装袋和投递要求
(一)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全费用清单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二)投标文件中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三)投标文件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六)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七)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九)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十)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十一)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十二)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十三)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中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如出现最低价投标人两家及以上时,相同最低价的投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报价须知
(一)请各投标人在报价表内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未按要求缴纳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报名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地址:***
(四)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5: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报价。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五)报价表递交地点:盱眙县城市管理局3楼会议室
(六)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联系号码;
(七)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代理服务费1000元。逾期未办理的,招标人有权作如下处理:
1、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成交资格,限制其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媒体通报。3、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予以赔偿。4、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七、结算方式和服务范围
用人民币结算,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全费用报价;
八、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元,递交报价表时以现金方式同时递交。未中标,当场退还;中标后,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签合同前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十、履约保证金退还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无息退还;
(二)退还所需材料:履约保证金单据、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甲方同意退还证明(以上材料均为提供原件)。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招标人:杨兆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武蕾 联系电话***
盱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