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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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2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综 |
关键词: | 监理 |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0] 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秭归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施工监理(第2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秭归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位于秭归县茅坪镇,总建筑面积约8188.02平方米,主要包含以下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5座生产车间,分别为废纸回收车间1557.36平方米、废塑料回收车间1557.36平方米、废纺织品回收车间1557.36平方米、废玻璃回收车间1557.36平方米、废金属回收车间795.16平方米,以上5座生产车间均为轻型门式刚架结构,建筑高度为8.15米,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2)新建业务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约885.72平方米,设计为三层框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3)门房47.66平方米;(4)消防水池建筑面积约230.04平方米;(5)室外工程及绿化等工程内容。
2.2工程地点:秭归县茅坪镇。
2.3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全部工程实施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7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及其子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质量保修期一致。
2.8监理资料要求:须针对本工程按招标人及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④上传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⑤上传以上人员2020年6月-2020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可按“人社部发(2020)11号”和“鄂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延期缴和缓缴等相关政策执行)
3.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的时间(2020年10月12日8时30分-9时00分)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进行开标,在解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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