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
考核:1.结算周期加权平均发热量(Qnet,ar)对应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单价=报价/3000大卡。 (1)Qnet,ar≥3000大卡,按报价单价等值计价; (2)3000大卡>Qnet,ar≥2500大卡,在3000大卡对应单价基础上,Qnet,ar每降低100大卡(不足100大卡按100大卡计算)单价扣减0.001元/大卡.吨; (3)Qnet,ar<2500大卡,在2500大卡对应单价基础上,Qnet,ar每降低100大卡(不足100大卡按100大卡计算)单价扣减0.002元/大卡.吨。 (4)如果单批次发热量Qnet,ar<1500大卡,该批次煤量统一按照到厂含税价10元/吨结算,不再进行其他质量扣款,该批次煤量单独结算,不参与结算周期煤量加权平均结算。 2.结算周期加权平均硫分(St,d)小于等于4.5%不考核,大于4.5%按以下标准考核: (1)4.5%<St,d ≤5.0%,以4.5%为基数,St,d每上升0.10个百分点,扣减煤款1.0元/吨; (2)5.0%<St,d ≤5.5%,以5.0%为基数,St,d每上升0.10个百分点,扣减煤款2元/ 吨; (3)St,d>5.5%,以5.5%为基数,St,d每上升0.10个百分点,扣减煤款3元/吨; (4)以上硫分计扣按照分段累加计算 3.结算周期加权平均挥发分(Var):若Var>12%,以12%为基数,Var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减煤款1元/吨。询价联系:0851-386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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