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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路两侧三环南路至百川路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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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9.1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18
地 区:嘉兴市
内 容:一、项目名称:双溪路两侧三环南路至百川路绿化养护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区域划分: *.*招标范围:主要养护内容包括草坪、色块、花境、水泵(含配套电箱)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同时包含花境(草花)更换、退化草皮的补种,以及养护期内对养护区域内的大型乔木至少*次大修。 *.*工作内容 序号养护内容数量养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双溪路两侧三环南路至百川路绿化养护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区域划分:
2.1招标范围:主要养护内容包括草坪、色块、花境、水泵(含配套电箱)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同时包含花境(草花)更换、退化草皮的补种,以及养护期内对养护区域内的大型乔木至少1次大修。
2.2工作内容

序号
养护内容
数量
养护时间
1
草坪
5093平方米
15个月
2
乔灌木色块
5242平方米
15个月
3
花境
370平方米
15个月
4
水泵(含配套电箱)
3套
15个月

注:
1、绿化养护主要工作内容为浇水、除草、松土、药剂喷洒、树木修剪、施肥、树木保护和支撑等,保持四季无杂草、无病虫害。
2、花境养护,必须长势良好、对老死或无观赏价值的花应及时换掉,缺株要及时补植,更换或补植的需与原有品种相同或相近,并经业主同意,保持原有花境效果。花境中,时令草花,每年布置5次,分别为元旦、清明、五一、七一、国庆,并且每次布置完成后至下次布置前,草花必须满铺,不得露土,草花密度自行考虑,但必须保持原有花境效果。
3、今后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设备、劳务、管理、配合庆典、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工伤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4、养护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由招标代理单位根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等相关计价依据及市场价核准后盖章确认。
三、养护工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绿化养护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再结合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绿地分级养护实际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参照《嘉兴市区城市绿地养护标准》,拟定以下绿化养护标准:
1.1总体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科学实施养护养资料档案管理科学有序。养护要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根据设计意图,使植物群落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季相分明;植物生长旺盛,黄土不露天;保持植株清洁,绿化总体景观好。具体内容包括园林植物养护、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1.2绿地养护标准
1.2.1 园林植物养护标准
1.2.1.1 植物生长健壮,长势良好,乔灌木成活率98%以上,乔灌木保存率100%,无缺、死株。
1.2.1.2 按乔灌木生长习性进行定期科学修剪,不影响行人交通安全。乔木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有型、疏密适度,剪口平滑。乔灌木无歪斜,无倒伏现象;无枯枝死杈,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叶片大小、颜色正常。花灌木开花应适时,株形丰满,修剪及时、准确。
1.2.1.3 色块等枝叶茂密,整齐一致,完好率98%以上;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球类修剪圆整;新生枝不得超过10cm。
1.2.1.4 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苗、补植。
1.2.1.5 全年草坪色泽翠绿均一,常态保持草坪高度在2.0cm-2.5cm之间,草坪坪面平顺平整,无明显高矮差别;全年无病虫害,无杂草;黑麦草出芽均匀,出芽率达98%以上;全年草坪与地被外轮廓衔接柔和、平顺自然,观赏感好;全年草坪无斑秃,无缝、无露土、无积水、无草屑、无垃圾。
1.2.1.6 时花按设计精心养护,花期整齐,花量饱满,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花带株行距适宜,无倒伏、无残缺。
1.2.1.7 水湿生植物生长控制得当,无枯叶、病虫叶,进入休眠期后及时收割。
1.2.1.8 绿地内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以下,且无15cm以上杂草。
1.2.2 设施维护标准
1.2.2.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1.2.2.2果皮箱、水泵、井盖等园林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安全可靠,定期维护修缮,保持完好率98%以上;园林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每年粉刷油漆一次。
1.2.2.3侧石等完好、美观,无大面积破损,完好率98%以上。
1.2.2.4 各类标识牌、宣传牌设置合理,醒目、规范,定期清洗,破损后应及时维修,绿道标线要保持清晰,及时更新。
1.2.2.5 供水、供电、排水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照明设施已纳入城市照明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主动配合,协同做好景观灯的清洁工作;照明设施未纳入城市照明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需及时更换破损灯具,定期检查电路情况,修复电路故障,保证照明,完好率95%以上;保持绿地内管理设施及地下管线和窨井盖的完整,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1.2.2.6 树木支撑规范有效,统一,无断桩,坏桩。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1.2.3 土肥标准
1.2.3.1 土壤疏松,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以上)。
1.2.3.2 土壤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要求:pH值为6.0—7.0之间;石砾粒径≤5cm(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cm),含量≤8%;有机质含量≥25g/kg。
1.2.3.3 高架挂箱基质每年松土一次施肥二次,每三年更换一次基质。
1.2.3.4 根据天气情况和植物特性,适时浇水,及时抗旱排涝,无缺水枯死植株,无积水。
1.2.4 病虫害防治标准
1.2.4.1 提倡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控制及时,对园林景观无影响。枝叶受害率应小于8%;树干受害率应小于3%。
1.2.4.2 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及影响生长的附着物。
1.2.5 卫生标准
1.2.5.1 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张贴,建(构)筑物上无蛛网。
1.2.5.2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漂浮杂物、无植物残体、无杂生水生植物。
1.2.5.3 植草浅沟、拦污雨水口、LID生态排水沟、简易格栅井(或拦污渗漏井)应定期清理垃圾,清理垃圾间隔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1.2.5.4 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及时,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无卫生死角,厕所无积垢,无明显异味。
1.2.6 管理标准
1.2.6.1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台账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巡查人员、养护人员到岗到位,实行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执牌上岗;按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秩序管理员。
1.2.6.2 养护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文明、安全作业,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行道树修剪等的高空作业、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用电用水及园林绿化防火等。
1.2.6.3 各类绿地基本完整,无违章侵占绿、破坏绿化现象;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无违法建设、无违规设摊项目。管理秩序良好,无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二)行道树(含隔离带乔木)养护标准
2.1 总体标准
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包括植株生长、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等。
2.1.1 养护质量
2.1.1.1 按行道树生长习性定期、科学修剪,乔木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有型、疏密适度,剪口平滑。
2.1.1.2 树干挺直,无歪斜,无倒伏现象,对倾斜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及时纠偏,逐渐扶正。
2.1.1.3 叶片健康,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 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刷白。
2.1.1.4 行道树具有一定的遮荫观赏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并突出乡土树种。枯死树木及时清除,补植树木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与原有树种应保持一致,并全冠种植。
2.1.1.5 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
2.1.1.6 遇灾害性天气应根据气象部门灾害预警及时响应启动《灾害性天气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工作。
2.1.2 树木存活率
行道树存活率99%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
2.1.3 设施维护
2.1.3.1 树穴、侧石安全、平整、美观、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2.1.3.2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扎缚规范有效,有一定的防强风措施。
2.1.4 土肥标准
2.1.4.1 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cm;土壤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石砾含量中,其粒径≤3cm,含量≤5%;pH值为6.0—7.0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2.1.4.2 根据天气情况和植物特性,适时浇水,及时抗旱排涝,无缺水枯死植株,无积水。
2.1.5 病虫害防治标准
2.1.5.1 提倡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控制及时,对道路景观无影响。枝叶受害率应小于8%;树干受害率应小于5%。
2.1.5.2 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及影响生长的附着物。
2.1.6 管理标准
2.1.6.1 树穴有平整盖板、铺设鹅卵石或种植地被植物,土壤不裸露。无杂草、建筑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2.1.6.2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养护作业时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三)花境的养护管理
3.1总体要求:植株生长正常,枝叶茂盛,不露土。高低错落有序,季相变化明显,基本无枯枝残花。花卉色彩鲜艳,观赏期长,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植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3.2细部要求
3.2.1修剪。适当控制花木的高度,状态,如苗木过多可适当抽去较弱部分,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及开败花朵。应每天进行观察及时进行。主要修剪技术措施有:
3.2.1.1摘心:摘除枝梢顶芽,促进分枝生长,使花繁叶茂,株型紧凑。
3.2.1.2除芽:除芽的目的是剥去过多的腋芽,限制枝条和花朵的数量,既使得花朵大而充实,也能使花境中的植物保持自己恰当的体量,不至于影响到其他植物的生长和景观效果。
3.2.1.3修枝:及时剪除枯枝、有病虫害的枝条、位置不正而扰乱株型的枝条、开花后的残枝等,并及时清除。
3.2.2淋水。根据植物特性而定,有的耐湿,有的耐干。
3.2.3中耕。如果长时间淋水或下雨土壤表皮层易板结,应用小铁耙松土,划破表皮层即可,不要太深以免伤根。
3.2.4除草清除残花枯株。发现杂草时,应立即清掉,减少养分损耗。及时清除残花败叶,促进花蕾的再次萌发。
3.2.5补植。死苗应及时补上,补苗时根据死苗原因,有的死苗应连根连土清走。
3.2.6支撑。对倒伏的花木应及时支撑,并应无明显缺株倒伏的花苗,缺株要及时补植。
3.2.7换苗。对老死或无观赏价值的花应及时换掉。
3.2.8病虫害防治。应先淋水后稍干才进行喷药以免影响防治效果,另应选择天气及日子。如节假日或参观人多时应择日进行。
3.2.9防寒越冬
3.2.9.1覆盖:在霜冻到来前,在畦面上覆盖干草、落叶、马粪、草席、薄膜等,直到翌春晚霜过后去除。常用于二年生花卉、宿根花卉、可露地越冬的球根花卉和木本植物幼苗的防寒越冬。
3.2.9.2灌水:冬灌能减少或防止冻害,春灌有保温、增温效果。由于水的热容量大,灌水后提高土壤的导热能力,使深层土壤的热量容易传导到土表面,从而提高近地表空气温度。灌溉后提高地面温度2~2.5℃。常在严寒来临前1~2d进行冬灌。
3.2.9.3培土:冬季地上部分枯萎的宿根花卉和进入休眠的花灌术,培土压埋或开沟覆土压埋植物的根颈部或地上部分进行防寒,待春季到来后,萌芽前再将培土扒开,植株可继续生长。
3.2.9.4浅耕:浅耕可降低因水分蒸发而产生的冷却作用,同时,因土壤疏松,有利于太阳辐射热的导人,对保温和增温有一定效果。
3.2.9.5包扎:一些大型观赏树木茎干常用草或塑料薄膜包扎防寒。
3.2.9.6除以方法外,还有设立风障、利用冷床、熏烟、喷施药剂、减少氮肥施用、增施磷钾肥料等增加抗寒力的方法,都是有效的防寒措施。
(四)草花时花养护标准
4.1 布置效果
4.1.1 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全年观赏期应不少于340天。
4.1.2 株型、花期整齐,花色艳丽,花量饱满,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草花覆盖率达98%以上;草花株行距适宜,无明显黄土裸露现象。
4.2 草花质量
4.2.1 时花要求80%以上采用以f1代种子繁育的优质花苗。同一批草花应统一规格,同一品种株高、花色、冠径、花期等无明显差异。
4.2.2 花卉生长健壮,抗病力强,无明显病虫害,无枯黄叶,根系完好,无严重损伤。
4.2.3 开花及时,盛花期符合观赏要求。禁用无花苗和已过盛花期的花苗。
4.2.4 无倒伏、无残缺,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4.3 土肥标准
4.3.1 更换草花时,必须深耕细耙,要去除土层20cm内的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苗床高度不得高于侧石或花钵边缘,并施足基肥。严禁肥料污染花、叶,公园、景点、重要路段的绿地禁用有异味的肥料。
4.3.2 根据天气情况和草花生长习性,及时抗旱浇水、抗涝排水,无干黄、死亡现象。
4.4病虫害防治标准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经常检查、及时防治,无明显病虫害,不影响时花观赏效果。
4.5卫生标准
应及时清除杂草,及时清除残花败叶。无垃圾、杂物、建筑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及时;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4.6 管理标准
4.6.1 草花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台账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巡查人员、养护人员到岗到位,实行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执牌上岗。
4.6.2 绿地基本完整,无违章侵占、破坏现象;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无违法建设、无违规设摊项目。
4.6.3 秩序良好,无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4.6.4 每年更换五次,密度不少于64株/平方米,要求不低于¢120的杯苗,密植不露土为验收标准。
(五)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需加强养护范围内的全面巡查频率,要求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查时间定为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夏季、各类迎检期间巡查时间根据业主要求适当延长,具体巡查时间调整根据业主单位通知。巡视中发现区域内有违章搭建及无证占绿、乱种植、车辆乱停放、破绿钓鱼等现象,中标单位必须当场予以制止并恢复原样,必要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苗木损坏、设施破损等须立即处理并上报甲方备案。未及时处理或上报所造成的损失在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如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根据交警部门处理意见赔偿给甲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补植养护,并由甲方进行验收。
2、对于养护期内所有苗木绿化缺损、坏死均由中标方负责适时补种(具体根据养护主体要求),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
3、中标单位必须做好区域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如出现较多垃圾时必须无条件延长保洁时间或增派保洁人员。
4、中标单位需按照投标文件明确的养护班组落实到岗到位,项目负责人每月到现场不少于22天,现场养护负责人必须每日现场到位,安排其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养护工作,安排定点养护操作工人不少于绿地养护人员配备要求,并合理划分区域,同时设立区域组长不少于1人,责任到人。项目负责人***
5、拟派人员,男工不超过60周岁,女工不超过55周岁。年出勤不低于280天。人工配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该项目养护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
6、检查时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90%,如发现人员配备不足:
1)项目负责人***
2)每少一名养护人员,每人每次扣除人民币1800元;
3)养护人员配备少于规定数量的70%时,扣除当月养护费;
7、雨天等不适宜养护作业时,中标单位必须安排不少于1名男性养护人员随时处置各类管养事务。平时应建立不少于2人的应急队伍,24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8、业主要求实施养护范围内乔木防台造型修剪,树木修剪后枝条做无害化处理;
9、按业主要求实施树木空洞填补修复;
10、经业主确认有效的合理性病虫害防治措施,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11、中标单位需按照投标文件明确的养护班组落实到岗到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每日现场到位,安排其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养护工作;同时设立区域组长不少于1人,责任到人。项目负责人***
12、中标单位需每年做好养护区域内绿化苗木的常规修剪,并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做好养护范围内苗木大修工作。
13、中标单位需同时负责养护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夜间垃圾必须于次日上午7点前完成清理。同时做好养护范围内的果壳箱、水泵、井盖等园林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14、中标单位认真做好台风、水涝、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同时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及时做好后期应急抢险工作。
15、响应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业主单位通知后,须在白天(6:00至18:00)20分钟、晚上(18:00至次日6:00)20分钟到达现场并处理突发事件,养护期间所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养护单位承担责任。如响应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罚人民币5000元/次。
16、中标单位需合理安排人员,保证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正常养护工作。
1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有人在公园内垂钓、游泳,中标单位应及时制止。
18、中标单位须对所雇佣的工人购买意外保险。
19、中标单位须购买绿地公园意外险。
▲(五)退出和接续机制
中标人若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接采购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由采购单位核实后,视情况进行结算。本项目的养护应重新组织招标,在组织招标期间,由原单位继续养护直至下任中标单位进场,养护费用按原中标综合单价按时结算,如原中标单位不执行该期间养护任务的,招标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经考核,一年内连续三次月考核低于80分的,或一年内月考核累计出现五次(含)低于80分的;
(2)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迎检以及其他重大活动中,中标人不服从采购单位要求提高机械设备养护频率、增加养护人员、延长养护时间的;
(3)中标人不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发放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影响合同履行的其它情形。
中标人经考核,一年内不存在连续三次月考核低于85分的,或一年内不存在月考核累计出现五次(含)低于85分的,视为全年合格。
五、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规范全区绿化养护管理,提升绿地养护质量和养护水平,切实保护园林城市绿化成果,结合《嘉兴市区绿地养护管理考评办法》及区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及,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内纳入统一管养绿地。
(一)考核内容:区公园、道路、零星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具体包括园林植物生长养护质量情况,建构筑物、铺装、小品等设施维护情况,卫生保洁质量及绿地保护情况等)、日常巡查发现并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应急抢险、养护台帐资料等。
(二)考核方式:
养护工作考核以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季度通报相结合,考核分数与养护费挂钩,切实提高养护单位的压力和动力。
1、日常巡查。由业主组织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以照片方式记录,并以口头、书面等方式下达整改要求,养护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的,不扣分;如养护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不予以整改、整改不力或没有反馈的,各养护责任主体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据评分细则相应条款予以扣分。如养护单位仍不予以整改或没有反馈的,养护责任主体将依据评分细则予以2倍扣分。
2、月度综合考核。每月由各标段养护考核主体牵头,组织街道内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踏勘现场进行综合评分,依据评分标准直接扣分。当月综合考核扣分以日常巡查扣分与月度综合考核扣分相加而成。
3、季度通报。各养护考核主体以该标段三个月平均分作为本季度养护考核分数向区各有关部门
进行通报,同时季度考核分数直接挂钩季度养护款的拨付,按相应比例支付养护款。
(三)经费支付及考评细则
由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考评打分:
1、考评分值为100分,直接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与养护费相结合的办法,与养护经费支付直接挂钩。
2、绿化养护考评按季度进行,季度考评分为三个月考核平均分,季度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不予以扣款,若季度考评分在90分以下的则按本季度相应月考评分进行扣款。
3、每月考核100分为基本分。季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养护费用不予扣款,扣款额(元)=(90-季度考核得分)/100*季度养护费用基数,直至扣完为止,扣款在每季付款时一并扣除。
4、养护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保洁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及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洁质量的,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养护合同,并中标单位不得参与长水街道下一轮绿化养护招标工作。
5、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
6、绿化养护考核评分以《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绿化养护质量评分标准》为依据,详见下表:

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绿化养护质量评分标准
序号
养护质量标准
标准分
考 核 标 准
1
   
 
 
 
 
 
 
 
 
 
 
 
 
 
 
 





 
 
    
 
 
 
 
 
 
总体质量
植物生长健壮,长势良好。
乔灌木成活率100%,乔灌木保存率100%;色块完好率98%以上;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
10分
植物长势一般,植物成活率、保存率、完好率、覆盖率未达到养护要求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在原有保存率的基础上,每增长1个百分点,加2分
乔灌木(含行道树、古树名木)
按树木生长习性进行修剪:修剪整齐、留枝均匀、疏密适度,剪口平滑
10分
修剪不及时发现一株扣1分;出现因修剪而产生的树皮拉伤现象每处扣1分
绿地内乔灌木无死树、死株现象
发现有死树、死株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分;死亡苗木未及时补种的每处扣1分;补种苗木达不到原规格的每处扣1分
植株无歪斜、倒伏现象
歪斜、倒伏植株不及时扶正的每处扣1分
树上无藤蔓、钉子,铁丝、电线等捆绑物及杂物
发现树上有藤蔓、钉子,铁丝、电线等捆绑物及杂物处扣1分
绿地内乔灌木无断枝、死枝及明显枯枝现象
绿地内发现有断枝、死枝、枯枝每处扣0.5分
每年11月完成树木冬季涂白
涂白季节不涂白此项不得分
色块、球类(含高挂箱)
花灌木修剪及时、准确;色块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球类修剪圆整
15分
10%色块面积的枝条超过10cm,每处扣1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1分;观感质量达不到要求每处扣0.5分
球类无缺株,色块无死亡、空缺,无脱脚现象
灌木球类有缺株的每处扣1分,色块有死亡、空缺的每1㎡扣0.5分,有脱脚现象每处扣0.5分
无杂草、无苗木生长不良现象
色块内杂草未拔除,每1m2扣0.5分、苗木明显生长不良每1m2扣0.5分
 
1
 
 
 
 





草坪、地被
草坪、地被应长势良好,无黄化现象;草坪适时修剪施肥,边缘清晰(切边整齐),适时补播黑麦草   
15分
草坪有黄化现象大于1 m2每1m2扣1分,草坪未及时修剪每处扣1分(草坪高度控制在10cm以内.),未及时补播黑麦草或不播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视情予以扣分
草皮纯净度、完整度达到95%,无病虫害,无露土、无积水、无垃圾。适时修剪追肥保持草皮长势良好,每年9、10月补播黑麦草,且出芽均匀、出芽率达到98%。
如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无杂草
草坪、地被杂草未拔除,每1m2扣0.5分
草坪、地被无空缺,如有空缺应及时重播或重铺
草坪、地被空缺面积超0.5m2每处扣1分,超2 m2 每处扣2分
干旱天气及时浇水,无因管理不善引起草坪、地被死亡
干旱天气及时浇水,因管理不善引起草坪、地被死亡的,每1m2扣1分
 
 
 
花境草花种植
 
按照招标文件和养护合同要求进行布置
15分
面积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每处扣1分
花镜内基本无残花败叶
残花每㎡超过10朵或败叶每㎡超过20片扣0.1分/㎡
花镜内无明显杂草
杂草每㎡有超过10株杂草扣0.1分/㎡
花镜内所有植物鲜花生长期内长势良好无萎焉和死亡现象,发生萎焉现象应立即进行救治。
花镜内植物鲜花发生萎焉现象应立即进行救治,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造成死亡发现一处扣0.5分/㎡或每50株扣0.5分;采取措施后仍然死亡,经检查是因缺水或病虫危害造成的,扣0.2分/㎡。
花镜内积极控制病虫害发生
花镜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扣0.1分/㎡
花镜内对老死或无观赏价值的花应及时换掉,缺株要及时补植,更换或补植的需与原有品种相同或相近,并经业主同意
每发生一次,不换种或补植,扣1分;换种或补植品种未经业主同意,扣1分
每年整体换花应不少于5次,做到四季有花。全年观赏期应不少于340天。每次换花期绿地表面裸露时间不得超过3天
时花更换每少1次,扣5分;种植时间延迟的,每延迟1天扣0.1分
时花要求80%以上采用以f1代种子繁育的优质花苗;株型整齐,统一规格,同一品种株高、花色、冠径、花期等无明显差异。
时花种苗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株型、花期有明细差异,每处扣0.5分
时花矮壮,生长健壮,开花及时,花量饱满,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倒伏、无残缺
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花色不艳丽,每处扣0.5分;采用无花苗或已过盛花期的花苗,每处扣0.5分;有缺株倒伏、残花,每处扣0.5分
草花覆盖率达98%以上;草花株行距适宜,无明显黄土裸露现象
草花覆盖率不足98%,株行距不适宜,造成黄土裸露,每处扣1分
2
设施维护
指示牌、水泵设施等园林设施安全,保持完好率符合绿地养护标准,园林设施有损伤残缺及时修复,杜绝安全隐患
2分
园林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存在安全隐患,每次扣1分。
水泵等园林设施无尘土、蛛网、废弃物等,并且每一年粉刷油漆、上油防锈不少于2次
园林设施有尘土、蛛网、废弃物等,每处扣0.5分。
不粉刷油漆、上油防锈保养,每次扣0.5分
3
土肥管理
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绿地施肥一年不少于二次(单列养护植物除外),每次施肥前应报园林管理处验收、备案
5分
绿地施肥期不施肥,此项不得分
根据天气情况和植物特性,适时浇水,及时抗旱、抗涝排水,无缺水枯死植株,无积水。
未及时抗旱浇水、排涝,导致植物枯死,发生涝害,扣2分
4
病虫害防治
提倡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对园林景观无影响,枝叶、树干受害率符合养护标准要求
5分
白蚁危害未上报的,每处扣1分;出现蚧壳虫、蚜虫、蛾类、天牛等重点害虫危害症状,每处扣1分;其他明显病害每处扣0.5分,出现100 m2以上病虫害的,每处扣3分
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及影响生长的附着物
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扣2分
5
卫生、保洁
无焚烧现象,每天保洁,及时清理绿地内垃圾、杂物,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
3分
有发现焚烧枯枝、残枝、垃圾等现象扣1分。发现有垃圾、杂物、建筑垃圾每处扣0.5分;垃圾拾后乱放每处扣1分;当天未及时清运每处扣1分
树木、色块、草坪修剪后的枝叶不乱丢、不残留,做到日产日清
整枝修剪后,有枝叶残留的,每处扣0.5分;树枝乱放不及时清运每处扣0.5分
6
绿地保护
有故意被破坏现象及时制止或及时上报
5分
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扣2分
绿地内无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
有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进入车辆每次扣0.5分,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的可不扣分
绿地上无设摊现象
有设摊现象每处扣0.5分,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的可不扣分
无绿地内违章设置悬挂物、广告现象
有违章设置广告现象每处扣0.5分
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钉乱刻,晾晒衣服等现象
有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钉乱刻,晾衣服现象每处扣0.5分
无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等现象
有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的现象每处扣0.5分,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的可不扣分
7
养护人员
项目主管、巡查人员、养护人员(按要求人数)到位
5分
项目主管、巡查人员不到位,每少一人次扣1分;养护人员不到位,每少一人次扣0.5分
巡查质量(巡查到位,及时发现问题)
按照绿地养护标准,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每次扣0.5分
穿养护标志服
不穿标志服, 每人次扣100元
8
管理标准
安全文明生产作业及绿地养护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日常巡查,用相机记录工作内容并上报
5分
养护日历及记录不及时,上报不全,每次扣0.5分;无管护台帐,不得分。无养护计划、现场管理乱,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替开会一次扣0.5分;养护管理责任人经常变更不明确,扣1分;无相机记录工作内容,此项不得分;不及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任务,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
工作有台账、记录全、内容实,及时反馈
按主管部门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完成交办任务
9
社会监督
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属实
5分
每次扣1分并
媒体曝光,属实
每次扣2分并
数字城管交办单处理情况
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0.5分
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扣分
每次扣2分并
相关部门表扬,属实
加2分
注:1、整改期限按天气、整改的内容由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界定。2、养护单位每日填写自查表并上报。对于养护单位先于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并在自查表上填明已经上报的,可不扣分。3、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根据各标段养护主体要求及时响应,响应不及时的,当季考核评定为不合格。4、养护绿地内涉及绿化审批项目的应根据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做好苗木迁移。6、养护合同的条款要求均是考核前置条件,未按合同履行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双溪路两侧三环南路至百川路绿化养护工程
建设地点:双溪路两侧三环南路至百川路
项目规模:养护面积约10705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市养护要求
养护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取费类别:自行判别
招标范围:主要养护内容包括草坪、色块、花境、水泵(含配套电箱)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同时包含花境(草花)更换、退化草皮的补种,以及养护期内对养护区域内的大型乔木至少1次大修。
2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相关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
***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施工类为肆万元人民币;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递交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保函同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6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现场踏勘及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自行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等有疑义,请于2020年9月21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hcgjzbdl@163.com邮箱中,招标人将于2020年9月22日17:00时前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上统一予以答复。
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2份。
9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2、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袋装密封后送达,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招标代理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前在经投大厦西门设点收取,投标人员不进入经投大厦。
10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整
地点: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11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电汇、支票、汇票、工程保函形式等形式于合同签订前交纳至建设单位。
12
本工程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叁拾捌万捌仟叁佰肆拾捌元整(¥:388348元整),凡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评审。
13
特别说明: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若发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递交的截止时间前5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或有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②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嘉兴市2020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的规定,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按园林工程为21%(不含)。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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