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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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2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工程已完成**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备案流水号* |
关键词: | 监理 |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00839-JL02-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工程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020-220180-45-03-001078,备案流水号2020022522018303100310,招标人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针对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万宝输气站扩建项目市政部分、建筑部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万宝输气站。
2.4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综合良好。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按下列要求需持以下证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644994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431—85832429-814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