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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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民政局关于***民政局“互联网+民政服务”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民政局“互联网+民政服务”系统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 |
项目概况
苏州市民政局“互联网+民政服务”系统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0-G-069
项目名称:苏州市民政局“互联网+民政服务”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及长三角一体化要求和响应市领导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紧跟时代新步伐,把握发展新机遇,紧紧围绕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总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全面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引领民政工作新变革,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拓展民政服务新领域,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相关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发展”、“需求导向,融合驱动”、“规范运行,安全可控”、“开放创新,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规划建设互联网+民政服务项目,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等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服务。着力提升全国民政信息化“一盘棋”统筹推进能力,着力提升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能力,着力提升民政大数据治理能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创新能力。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民政电子证照管理
2、民政业务信用管理
3、业务监管运行管理
4、数据运行监控管理
5、民政数据中台探索建设
6、移动端业务查询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模块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单元测试、上线工作,并完成系统所有的功能,进行验收工作,进入为期一年的免费技术运维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根据苏州市民政局“互联网+民政服务”系统改造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及完工交付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3.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民政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5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