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办公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采购一批保温杯,面向社会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四川汉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保温杯项目
三、项目编号:HS-CG-2020257
四、资质审查及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帐户信息复印件;
3.报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上证明材料须需逐一加盖公司鲜章。
五、项目及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要求: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之间到我单位递交相关资质材料并领取询价文件,过期递交,一律拒收;
2.报名地点:四川汉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402室)。
3.询价时间:2020年09月21日10点00分
七、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询价文件(加盖鲜章)。
2.报价方式:询价文件为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邮箱号:1121429234@qq.com)。
3.报价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09:30到2020年9月21日上午10:00时止。提前发送或超出报价时间发送的报价表,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4.评选地点:四川汉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404室)。
5.本次竞价的预算总价为96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圆整),严禁超出预算总价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6.此次报价为包干报价:含个性化定制费、运费、税费等,不产生其他一切费用。
八、评选方式
我单位将由办公室、公司财务科等部门组成的评选小组,并由监察科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询价过程现场监督中,对各项指标及参数符合的条件下,确定最低报价的公司为本次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金额相同有两家及其以上的,由参与采购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本次项目供应商。
九、交货注意事项
成为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从接到本公司的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迅速组织货源,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组织货源进场。
十、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收到有效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十一、需追加采购数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四川汉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