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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17
截止日期:2020.10.12
地 区:盐城市
内 容: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 一、招标条件: ***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滨海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202009004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滨海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开展滨海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通过资料收集,必要时可开展补充调查工作,调查评估我县地下水环境现状;综合考虑我县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滨海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初步调查评估报告、污染防治分区和《滨海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等通过省、市专家认证以及国家、省、市临时作出的相关要求。

2.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3.项目需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结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水十条》)、《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土十条》)、《江苏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的防控为核心,在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及功能分区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土水污染协同防治和风险管控,对存在问题的水源保护区提出地下水防治对策,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开展此次滨海县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为滨海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基础。

4.质量要求:所有成果编制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设计导则、规范和技术规定的深度及成果要求。

5.本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

6.服务期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滨海县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污染防治分区和《滨海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省、市相关专家评估后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至少10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4-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起)受过各级环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的。

5.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除钻探单位、采样分析单位外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采购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0年9月2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 958540364@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届时请投标代表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15时整。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5分)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25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企业能力

(16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1.投标人具有土壤或地下水调查专利,每个专利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土壤或地下水调查评估相关的环保科技奖项,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现场水质快速检测设备,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业绩

(12分)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土十条”):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或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等相关项目的,合同总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别业绩或不同类别业绩均予以认可)。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环境地质调查或土壤或地下水环境调查等项目的,合同总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别业绩或不同类别业绩均予以认可)。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对应业绩不得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项目实施方案

(25分)

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时方案中服务的主要思路和技术方法,是否具有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有针对性等方面在3-5分间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时方案中服务流程是否清晰、内部可控制是否到位等方面在3-5分间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时方案中质量控制措施能否落实,服务保障可行、具体、能结合项目和区域特点等方面在3-5分间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时方案中服务进度计划安排,能否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服务,计划安排是否详细在3-5分间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时方案中服务作业计划安排保证措施能否到位,保证措施完备等方面在3-5分间打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项目组成员中人员配备情况

(17分)

1.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

提供职称证书(或带网址的官网彩色截图)、人员社保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提供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4.项目组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并考核合格的,有1人得1分,最高3分。

提供带网址的官网彩色截图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本地化服务保障

(3分)

在盐城、淮安、连云港任一区域范围内有固定技术服务机构的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淮安、连云港任一区域范围内设技术服务机构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便于评委审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1-2分。

由评委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打分。

八、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人员派遣及设备到场且提供相应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10%;完成滨海县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污染防治分区通过省、市相关专家评估且提供相应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50%;完成《滨海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省、市相关专家评审和国家、省、市临时作出的相关要求后提供相应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全部合同价款。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武书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

联系人:薄志尚    联系电话***

邮箱:958540364@qq.com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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