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注: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则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8 09:00:00 至 2020-09-2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