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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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9 |
招标代理: |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受***水利局的委托, **************对其***泉塘镇**村精准扶持移民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泉塘镇**村精准扶持移民村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XY****-*** * |
受湘乡市水利局的委托,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湘乡市泉塘镇锦屏村精准扶持移民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湘乡市泉塘镇锦屏村精准扶持移民村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0)286号
委托代理编号:XY2020-077
4、采购标的、数量及预算:1641814.53元(其中建筑装饰、景观绿化、亮化部分1104152.53元;村道白改黑537662.00元)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5条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0年9月17日起至 2020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7:3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四楼)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6.2 磋商文件发出之日为2020年9月17日。
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
7.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转账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上,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3001580163050000129
开户银行:建行湘乡支行建湘分理处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7.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8、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8.2 响应文件送至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9、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乡市水利局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0731-5679208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湘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湘、返湘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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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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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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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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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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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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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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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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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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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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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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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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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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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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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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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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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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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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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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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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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乡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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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乡市去往: 返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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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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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湘人员填写 |
从 来湘,外埠来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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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湘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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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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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