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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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标题:**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收银中心点钞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公告)G***********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收银中心点钞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G*********** 采购人名称 **工业园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 |||||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收银中心点钞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公告)G20200917003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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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G2020091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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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收银中心点钞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 采购编号 | G20200917003 | ||
采购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预算 | 77.7600 万元 | ||
采购公告 日期: |
2020年09月17日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允许 申请标段数 |
1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万元) | ||
1 | G20200917003001 |
收银中心点钞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 77.7600 | ||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 | |||||
(一)一般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特殊条件 | |||||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提出。 | |||||
(1)从事过现金清分业务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采购内容的或有相关清分资质的或与银行有现金清分业务的投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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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 |||||
获取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17:00:00 | 公开招标不少于5个工作日,非公开招标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获取地点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获取方式 | 现场 | ||||
采购文件 售价 |
300.00 | 现金收讫,售后一概不退。 | |||
四、响应文件提交、评审信息 |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13:30:00 | 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非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相应性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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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
评审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14:00:00 | ||||
评审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
五、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 |||||
采购人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大道600号 | ||||
采购人代理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 ||||
监督电话 | 0512-66605611、66605633 | ||||
六、说明事项 | |||||
1、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采购单位为保证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须对收银中心点钞项目进行外包服务采购,涉及到资金安全问题,因此需要进行本次采购活动。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投标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城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且仅限一名代理人到场。投标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否则如因预留时间不足或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到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城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可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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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从事过现金清分业务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采购内容的或有相关资质的或与银行有现金清分业务的投标单位)。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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