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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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名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不动产继承业务公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接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内的房产继承、赠与事项咨询。*、负责承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公证服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不动产继承业务公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负责接待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内的房产继承、赠与事项咨询。2、负责承担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公证服务。3、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乙方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委托公证。4、解答甲方公证法律咨询,依法为甲方提供法律建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2)、经采购人咨询淮安区编办确认,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公证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格条件。(3)、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公证处是我区唯一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公证处
地址:***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17:3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9月24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淮安区财政局、采购人反映。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淮安市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实施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