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
地 区: | 北京市 |
各供应商:
经有关部门批准,北京铁科普拉塞养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对高弹性联轴器CX-25、CX-68、CX-55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0年9月23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单位。
一、项目名称:高弹性联轴器
二、项目编号:TJS-YJ-2020-004
三、购置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对应工务机械车主机生产厂物料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高弹性联轴器CX-25 |
GE500148 |
件 |
1 |
详见询价函的附件四“技术条件” |
|
高弹性联轴器CX-68 |
GE500167 |
件 |
1 |
||
高弹性联轴器CX-55 |
GE500168 |
件 |
1 |
四、供货商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按开标当日汇率计算等值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报价人近三年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材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
4、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内询价物资的销售业绩。
未达到以上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技术规格响应:对照询价函附件四“技术条件”要求逐项应答。
六、与采购技术服务相关的要求
1、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运输保险费、税金等费用)。
2、交付期:暂定签订购销合同后两个月内,具体以购销合同约定交货期为准。
3、到货地点:交货至我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或直接交货至工务机械车主机生产厂。
4、采购数量:按甲方(工务机械车主机生产厂)实际需求数量。
七、付款方式说明:
1、按购销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2、乙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供货单位的确定:收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材料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将安排技术澄清或现场考察),经评审后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最终的供货商。
九、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报价文件组成:
1.1报价声明书(参考附件一)。
1.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1.3法人代表授权书(参考附件二)。
1.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1.5报价一览表(参考附件三)。
1.6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状况材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
1.7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内询价物资的销售业绩(统计表参考附件五)。
1.8 售后服务方案。
1.9本询价文件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报价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2.报价文件装订:
2.1报价人应依据询价文件组成要求顺序编写报价文件,一正四副,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报价文件须正反面打印,应编制目录,每页均需编制页码,连续编号,需胶装成册。
2.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同比例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1未按装订要求装订的。
3.2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4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5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授权原件。
3.6报价人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方有权否定其报价,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十、问题澄清说明:
报价人须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各项要求,并做出有效响应,如对询价函要求有疑问,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2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采购方对询价函予以澄清,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如没有,则视为无疑问。
十一、配置清单及技术条件请与下方联系人***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 |
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