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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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地 区: | 丹东市 |
内 容: | ****年*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年*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关键词: | 医院 |
2020年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20200916-HW
项目名称:2020年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功能 |
心电监护仪 |
4台 |
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 |
除颤仪 |
2台 |
生命体征监护(心电、血氧、无创血压)、 体外除颤、AED除颤、 起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2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扬新东方大厦4楼)
六、开启时间:2020年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扬新东方大厦4楼)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8004258181@1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主题(2020年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心医院床旁监护仪和除颤监护仪采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凤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丹东市凤城市利民街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