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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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2 |
地 区: | 盘锦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GC***************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关键词: | 监理 |
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00012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9-2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0-09-24 16: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10-11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0-10-1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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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监理)已由盘锦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报告》的批复盘水利发[2020]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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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 2.2合同估算价为29万元。 2.3招标范围: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15至2021年08月11日,计划工期300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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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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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①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 ”、“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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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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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0.5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0-10-11 15:00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后,在导航栏确认【投标保证金】位置选择对应项目并查看虚拟子账号,需从基本账号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汇款成功之后在来款记录位置绑定保证金。(提醒:因汇款过程中有时间差,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绑定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投标系统确认有效后,再进行其他投标流程。(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4.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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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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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7 08:30至2020-09-2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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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0-12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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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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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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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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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锦市太平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地 址: |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