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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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0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地区城乡供水工程(第三净水厂)监理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卫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项目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 |
关键词: | 水厂 监理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第三净水厂)监理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2020】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项目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第三净水厂)监理
2.2建设地点:新建第三水厂位于滨河大道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角,北距规划新河路约300米,南临滨河大道约80米,西靠机场大道约63米,东邻福民南街约210米;管线敷设沿沙坡头景区东门交通路平行向东,途径沙坡头、鸣钟、迎水桥等村,沿滨河北路北侧敷设至新建水厂,加压后为整个受水区供水。
2.3建设内容:第三净水厂日处理能力10万m3/d(一期日处理能力7万m3/d,二期日处理规模3万m3/d);构筑物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翻板滤池、清水池、排泥水调节池+反冲洗废水调节池、浓缩池(含保温房)、污泥脱水机房及平衡池,加药加氯间、送水泵房及配电间,综合楼,食堂,机修车间仓库,大门及传达室及室内外配套工艺管道、厂区总平、围墙、道路等(含设备购置与安装)。
2.4监理周期:与施工同步
2.5招标范围: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第三净水厂)施工的监理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管理经验。
3.2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http://credit.nx.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0年 9 月 24 日18:00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开标时间地点:
5.1 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10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潜在投标人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邮寄、递交地址:***
5.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联 系 人:柳金鑫
电 话:177523496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8号
联 系 人:代志燕
电 话:0951-5195921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