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排危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5022020000560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玻璃幕墙排危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404050.23 |
最高限价 |
404050.23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公司则为主要负责人*** |
*** |
时间: |
2020年09月18日到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 |
方式: |
(1)现场发售。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报名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表》,原件备查。(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sichuanchangmu@126.com邮箱: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报名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预审报名表》。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