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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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温州市 |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矾山派出所大院室外场地及附属改造工程(第3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矾山派出所大院室外场地及附属改造工程(第3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365-1
项目名称:矾山派出所大院室外场地及附属改造工程(第3次)
预算金额(元):788837
最高限价(元):788837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矾山派出所大院室外场地及附属改造工程(第3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8883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24613944@qq.com电子邮箱***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www.zjzfcg.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902室
传 真:0577-68877002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