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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15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15
地 区:甘肃省
内 容: ***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已由静交复(****]**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年*月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仁大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山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招标公告正文

  • 静宁县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已由静交复(2020]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静宁县2020年7月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静宁县仁大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河山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宁县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

    2.项目编号:GSHS-GC2020008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6.项目概算:本项目预算金额30.04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8.6181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1.4299万元。

    7.资金来源:静宁县2020年7月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三、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内所有建设工程。

    2.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静宁县仁大镇杨湾村高垫土涵项目,位于杨湾村。路线全长25米,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8米,路面采用15厘米厚天然砂砾路面,新建路肩式挡土墙50米,新建1-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一道,涵长8米,涵洞进出口均接挡墙。

    该项目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公路涵洞设计细则》(JTG J/T D65-04-2007)标准设计,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涵洞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3.主要工程数量

    (1)路基工程:全线共设路基填方950立方米,仰斜式路肩墙212.9立方米/50米。

    (2)路面工程:全线共设15厘米厚天然砂砾200平方米

    (3)桥涵工程:全线共设1-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米/1道

    4.建设地点:仁大镇杨湾村

    5.项目法人: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仁大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对项目总负责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1个月。

    8.招标期限:2020年9月1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0年9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0年9月17日23时59分59秒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竞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施工方案等文件;

    3.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提供依据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

    4.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相关要求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河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仁大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河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509538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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