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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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人民检察院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本单位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地点:***人民检察院 *、施工内容: |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本单位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室外台阶(小踏步)维修改造工程
2、施工地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3、施工内容:
(1)拆除部分:拆除现有不平整平台及踏步30厚芝麻白火烧板石材及水泥砂浆结合层;
(2)改造内容:新做1mm厚丙纶布两道防水卷材,遇墙翻起150mm,6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平台及踏步铺粘30 mm厚荔枝面芝麻白花岗岩、芝麻白花岗岩踏步石材倒角。石柱与石材护栏破损部位进行加固维修。对整个室外踏步及平台进行维修改造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5、预算控制价:21万元
6、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7、招标期限:十天(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25日)。(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0年09月23日15时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本项目需要现场实地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09月21日10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供应商配备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
4、近三年(2017年09月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上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要求
1、竞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相关资料;
2、在招标时限内,竞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竞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到附件端口(营业执照、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等);
5、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通过资质审查竞标人在“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7、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四、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后送至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号
联系人***
电 话:0931-8358325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