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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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国道***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旧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ZX-****-*** *.招标条件 **淖尔******国道***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旧路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号文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国道 路 |
乌拉特中旗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乌拉特中旗段)旧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ZX-2020-032
1.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乌拉特中旗段)旧路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6】1446号文件、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乌中政字【2020】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国道335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乌拉特中旗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乌拉特中旗段)旧路恢复工程位于乌拉特中旗境内乌拉特中旗境内原固查线K1+594—K74+100李贵村至西哈葫芦村,总里程72.5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2.2.1施工工期: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工程具体划分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里程 |
工程内容 |
项目类别 |
1 |
乌拉特中旗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乌拉特中旗段)旧路恢复工程 |
72.5公里 |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
旧路恢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土建施工: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大于10公里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附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出具的2017年9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土建施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 15 日至2020年 9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0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银行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13 日15:00时前(提前的时间量便于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对账)。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招标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
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国道335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478-797707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478-8211000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