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上海服务贸易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至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3.3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上海服务贸易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1-137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490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开展了“上海服务贸易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一期建设工作,2020年拟继续开展平台(二期)建设。拟建设上海服务贸易重点企业项目库;以商务部服贸司发布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形成名录为基础,升级原有企业信息库;通过收集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统计数据、参考文献(最新动态、政策法规及研究成果等),形成服务贸易研究与决策支持数据库。以服务贸易企业项目库、信息库和服务贸易研究与决策支持数据库,完善上海服务贸易领域的综合性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行业、企业及时互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内容的建设及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国库资金: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90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内容的建设及验收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1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14 16:00:00至2020-09-2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请先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9月25日13: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供应商在磋商时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本企业磋商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125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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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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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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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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